香港人现在正以和平方式争取一个平等和开放的普选方案。《基本法》规定香港的行政长官最终由普选产生,而人大常委于2007年也决定了香港最早可于2017年实行普选,现在香港人对普选的期望正正是基于这些承诺。现时香港的行政长官由一个1200人的选举委员会选举产生,候选人只要得到当中601人的支持便可以当选,整个过程和香港的民意没有必然关系。
许多人认为这1200人不能代表所有的香港人,因此要求改变选举制度。然而人大常委于2014年8月31日的决定却列明日后就算实行一人一票普选行政长官,参选人也一定要先经同样是由这1200人出任的提名委员会筛选,要得到当中的过半数支持才可以成为正式候选人。换言之,香港人争取普选是因为觉得这1200人没有代表性,现在改革的方案不单止没有换走这1200人,反而给予他们更多的特权,香港人感到被忽悠了。
之前不了解香港内政,现在清楚为什会示威游行了,不怎么搞都是换汤不换药的要这1200个人内定候选人。
和大陆党内自定,也就是说这只是走过场差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