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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19 BTC123:英德央行官员皆称数字货币尚未威胁金融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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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elove
on 19/03/2018, 07:30:57 UTC
 英国央行行长卡尼(Mark Carney)周末(3月18日)称,加密数字货币并未给金融稳定带来风险。卡尼是作为英国央行金融稳定委员会主席的名义做此表态的。

  刚刚过去的周日,德国央行副行长Claudia Buch亦表示,目前她不认为加密数字货币威胁金融稳定,但它们在“洗钱和犯罪活动中的作用必须密切调查。”

  Buch称,投机加密货币的行为并未对金融系统构成威胁,因为投机者总体而言还没有通过贷款获得投资资金,加密货币市场相对很小。但这种投机可能让投资者蒙受损失,所以监管机构应该寻求制定法规,保护消费者。

  从市场反应来看,相关消息或许减弱了市场对“G20会议上或出炉利空比特币等数字货币相关消息”的担忧,因卡尼将出席G20财长及央行行长会议,比特币在周一早盘大幅反弹900多美元至8300美元/枚上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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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加密数字货币周一集体反弹,上周跌幅较大的NEO和ADA一度最高反弹30%:

  上周三(3月14日),由于日本建议在G20会议上讨论对加密货币进行全球监管,同时受谷歌屏蔽比特币广告等消息的打压,比特币等数字货币纷纷下挫。最近数字货币市场利空消息众多,今早的反弹确定是否已经有投资者开始进行“买传闻、卖事实”(顺应新闻卖空,尘埃落定后买入)的操作。

  在阿根廷20国集团财务领导人的3月19~20日会议上,如何防范加密货币市场可能出现的问题会成为本周数字货币市场的焦点。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总裁拉加德此前敦促各国政府和中央银行制定有关这些资产的条例,以防止它们成为洗钱和恐怖融资的新手段。


来源:BTC123
声明:转载文章,内容和观点不代表btc123立场。如需转载,请务必注明文章原作者以及来源。部分图片来源于网络,我们尊重版权,如有疑问敬请联系,我们将核实并删除。更多资讯请访问http://news.btc123.com/news
文章标题:英德央行官员皆称数字货币尚未威胁金融稳定,比特币早盘大涨900美元至8300上方
文章链接:http://news.btc123.com/news/detail?id=12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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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19 新浪新闻:区块链众生相|投资人的假春天:进入后惊觉是寒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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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elove
on 19/03/2018, 03:21:24 UTC
自2017年底开始,区块链热潮在币圈和链圈领域萌发升级。币圈里的人密切关注数字货币,私募、代投、炒币,忙得“热火朝天”,链圈则推出一个又一个项目,追求区块链的应用落地,也包装出不少区块链概念股,但是项目良莠不齐,真真假假混杂一起。
  《IT时报》记者调查发现,在区块链所有参与环节,从项目发布、代币发行、私募、运营、代投等均有迷惑与陷阱:私募阶段存在白皮书信息造假、团队股权架构不清的乱象;在代投方面,代投方私吞利润、新币上线便破发;对于分叉币,由于其流通性不强,往往容易被庄家操控,恶意拉升币价对“韭菜”集体收割。

  项目团队不靠谱

  股权不清发生“内讧”

  陈华(化名)混迹币圈已有大半年的时间,投资了比特币、以太坊等主流货币以及众多其他币种,由于潜入较深,现在他俨然算是该领域的老司机了。

  然而,“老司机”也有失误的时候。2017年12月8日,以德交易所推出代币EDT,陈华在其上线之前以单枚0.5元的价格购买了75000份的额度,总计3.75万元。2018年1月16日,项目在交易所上线,发行价为0.6元,此时对陈华来说,单枚增值0.1元,算是不错的开局。不过形势很快发生反转,由于团队对市场预估不足,15亿枚发行量远远超出实际需求,最终还剩下6亿枚代币无法卖出。在处理这6亿枚代币的问题上,项目团队出现了分歧甚至发生内讧,代币立即下跌至0.4元,后来又传出团队跑路,2月中旬以德交易所一度关闭,造成市场恐慌,于是产生大量抛售行为,代币价格暴跌至0.08元,此时陈华的3.75万缩水至6000元,被完全套牢。一直到今年3月初,局面才有所好转,交易所重新开放,价格回升至0.15元,始终在此上下略微浮动,陈华预计很难再涨,因为团队已经让人失去信心,不被人们看好。

  消费提醒

  谨防那些为圈钱而来的“项目团队”

  区块链行业投资人王青云认为,投项目首先看团队,如果团队股权架构不清晰、主体责任人不明朗,那团队肯定不靠谱;另一方面,还可以看团队从组建到立项发币的时间,如果时间非常短暂,比如几个月,基本可以认定这样的团队是专门为了圈钱而成立的。

  业内资深玩家赵影也对《IT时报》记者表示:“年前在二级市场投了70万元,最近缩水相当严重,只有17万多元了。”她总结经验说,长期投资还是要看价值投资,首先要看项目团队,其次还有应用场景,“类似以传销的模式来进行线上线下推广的币不能投。”

  白皮书信息造假

  允诺的事情不能兑现

  2018年1月,李青(化名)投资了一个新上线的代币项目,当时该项目在微信群里大量推广。项目白皮书中声称,项目和柬埔寨官方政府有合作,并获得了当地赌场牌照,其代币发行也和赌场息息相关。项目方允诺投资者,赌场盈利后会以一部分利润高价回购投资者持有的代币。在李青看来,这件事新颖、刺激,而且项目方说得有板有眼,所以以单价0.4元投资了十几万元。但代币上线之后,始终不见赌场开张,原先承诺的赌场返利则更加遥不可及,代币价格也大幅下跌,目前只有0.11元,缩水幅度接近300%,李青这些投资者都被套牢。

  去年9月份,《IT时报》记者在调查报道《解剖一只ICO“麻雀”:漏洞百出的米特币白皮书》中也曾提到项目白皮书造假,甚至创始团队学历都涉嫌造假。尽管ICO在国内已被禁止,但私募同样存在大量类似问题。

  消费提醒

  对“高大上”项目也要保持警惕

  国家数据中心节能委员会秘书长吕天文认为,数字货币投资一定要谨慎,对投资者来说,不懂的东西最好不要碰,投资某个项目一定要去看白皮书。他表示,专业投资人在投项目之前往往会做尽职调查,白皮书里哪怕出现了一个错别字,也会被否掉,对于项目方在宣传时,如果特别突出名人背书或鼓吹某些高大上的名目则也要保持警惕,项目的核心主要看是否拥有落地的应用,而不是靠吸引眼球的“噱头”。

  项目升值5倍多

  千万利润被代投拐跑了

  沈勇(化名)在币圈也算是一个“老韭菜”,但这次也被“割”了,而且“割得”哑口无言,只能自认倒霉。

  沈勇向《IT时报》记者表示,去年12月,在一个币圈微信群里,大伙对一个来自哈佛大学的项目很感兴趣,该项目关乎物联网、区块链和人工智能,硬件已经成熟,团队也很厉害,早期的投资机构也不错。沈勇和其他朋友都看中了该项目,但是没有拿到投资额度。这时,一名在群里深潜已久,自称是北京大学金融学硕士的王某对他们表示,自己拥有额度,但没有资金投。在核实了王某人的信息之后,沈勇等人筹集了500个ETH价值约280万元人民币交给王某代投,“我们是2017年12月24日买入,成本为0.008美元,约合人民币0.05元,2018年2月26日,项目开盘价格为0.28元人民币,上涨了5倍多”,沈勇表示:“这意味着280万涨到了1500万左右,我个人也投了几十万元。”

  但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自从开盘之后,王某便形迹可疑,最初谎称没有发币,后来又伪造官方邮件,最后向沈勇等人退还本金之后就失联了。记者致电沈勇提供的王某人电话,但始终未能打通,又致电王某的姐姐王玲,对方表示:“没有的事,我在开会。”随后挂断了电话。

  消费提醒

  代投不要轻易去碰

  代投诈骗在行业并不鲜见,但大家也心知肚明,该领域目前处于法律灰色地带。

  王青云表示,代投无法获得国家法律保护,更多是看双方的契约精神和道德自律,但他认为,利益面前人性的贪念往往容易被激发,仅靠道德维系,防线太过脆弱。他表示,目前整个币圈行情都不好,90%的新项目都破发,代投则更是“千里送人头”的事情,不要轻易去碰。

  分叉币存在风险

  庄家轻易收割“韭菜”

  央行行长周小川日前谈及ICO、比特币等热点话题时表示:“比特币和其他一些分叉产品的东西出台太快,不够慎重。如果迅速地扩大或蔓延的话,有可能给消费者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 



来源:新浪新闻  http://tech.sina.com.cn/i/2018-03-19/doc-ifyskeua978261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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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19 中国证券报:区块链应用加速 机构看好技术服务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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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 19/03/2018, 03:03:00 UTC
区块链作为比特币交易的底层技术,支撑了比特币安全性和可靠性交易。而比特币的“一举一动”无形中提高了人们对区块链的关注度。针对这一技术在上的价值以及方向,不少机构认为,将率先享受行业红利的或是区块链的应用技术服务商,后市投资者也可适当对该类型标的给予关注。


标准化建设加速

近期,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化和软件服务业司就筹建全国区块链和分布式记账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事宜开展专题研究。据悉,目前我国已向ISO(国际标准化组织)提交了《区块链参考架构》,并在ISO/TC307第一次工作会议中向各国代表介绍,下一步,信软司将积极推动相关工作,加快推动标委会成立,更好的服务区块链技术产业发展。

作为一项具有革命性的新兴技术,区块链近年来受到技术界、应用界、资本方等广泛关注,然而由于标准和规范的缺失,当前尚处于发散式自由发展的阶段。标准的缺失一方面导致产业链各方为区块链产业贡献的成果质量良莠不齐,另一方面各方基于自己的理解和设计进行区块链相关研究和开发,不利于区块链产业统一协调发展,区块链产业亟需统一的标准。

技术服务商料最先受益

针对区块链中最有价值的应用前景,东北证券指出,区块链技术最大的应用前景是有望创造一张信任和价值传播网络。

分析人士强调,本质上,区块链是分布式数据存储、点对点传输、共识机制、加密算法等计算机技术在互联网时代的创新应用模式,是一种去中心化、不可篡改、可追溯的分布式账本。从区块链整个产业来看,大致可分为三层,分别为底层技术及基础设施层、平台层及垂直行业应用层。

从投资角度来看,光大证券认为,当前投资者可优先关注区块链技术服务商和部分领域的落地应用较快的公司。当前,区块链技术正处于1.5阶段,技术服务商将是该阶段最先受益的,其次为金融、供应链和文娱领域应用场景较为成熟的公司。


作者:覃泽俊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http://www.cs.com.cn/gppd/hyyj/201803/t20180319_57484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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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19 山西日报:区块链投资行业标准拟推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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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 19/03/2018, 02:09:11 UTC
3月12日,工信部在官网发布公告,称正在就筹建全国区块链和分布式记账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事宜开展专题研究,旨在尽快推动完备的区块链标准体系,做好ISO/TC307技术对口工作。


地方政策文件频出,区块链落地进程正在加速,多个省份将区块链列入本省“十三五”战略发展规划。

澎湃新闻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指导下的中国投资协会获悉,该协会将在其外资投资专业委员会下设立“国际区块链投资发展中心”,未来有望推出行业标准和规范,建立区块链投资联盟和投资基金。其文件显示:国际区块链投资发展中心的工作内容是:全面对接国内外区块链资源,投资中国区块链产业优质项目,为国外有关机构投融资区块链提供咨询服务,并组织与此有关的研讨会议和国际区块链高峰论坛。

记者点评:区块链已成为国内外尤为重视的一门新兴技术,其标准化也在进一步推进,推出行业标准和规范有利于行业发展,更好地服务区块链技术产业发展。


来源:山西日报  http://epaper.sxrb.com/shtml/sxrb/20180319/70735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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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19 北京晨报:上海保监局打造区块链再保险实验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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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 19/03/2018, 01:49:48 UTC
北京晨报讯  近日,众安科技将区块链技术应用深入落地到保险行业,与上海保监局进行了区块链再保险实验平台的尝试。


上海保监局区块链再保险实验平台,是由上海保监局牵头,众安科技以及多家直保机构、再保机构共同参加,运用区块链技术搭建的公司间再保险交易平台。

再保险日常业务中,交易虽不如银行和证券那样频繁,但却对可信数据的依赖和需求日益增加。众安提供的数据存储加密、数据传输加密和许可型授权的区块链解决方案,可以使交易环节透明化、自动化,并可整合成统一的多链交易生态系统。

“实验平台的目的在于验证再保险实务应用区块链技术的可行性和区块链技术处理公司间再保险交易具有独特的优越性。基于区块链技术开发的再保交易平台可完成磋商签约、分保、账单交换、理赔处理等交易环节,并可整合成统一的多链交易生态系统;实现提高交易效率和保护商业秘密的平衡,有利于规避交易纠纷,提高再保账单处理的效率和准确性。”上海保监局表示。


作者:王莉
来源:北京晨报  http://bjcb.morningpost.com.cn/html/2018-03/19/content_48277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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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18 金评媒:区块链法律:部分国家对虚拟货币、数字代币的性质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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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elove
on 18/03/2018, 07:15:49 UTC
编者按:不可否认,区块链已经成为继大数据、人工智能后的一项热门话题,尤其在中国,投资圈、创业圈、金融科技圈等不同行业领域都出现了较大范围的讨论,围绕去中心化、分布式计算、数字货币等方面的技术和知识受到了引人瞩目的关注。相比而言,法律界对于这样一项被称为全新的商业技术及模式尚未开展大范围讨论,更未形成共识,我们试着从法律角度做些研究,以期抛砖引玉。特别提示的是,对我们而言,很多内容是全新事物,相关研究及文章不作为法律建议,更不作为专业律师意见。


虚拟货币、数字代币被认为是区块链的较成熟应用,本文主要探讨部分国家对此的性质认定,在后续文章中将探讨监管及法律风险。

目前比较主流的看法是,比特币等虚拟货币是区块链技术的主要应用之一。中国在政策上未否定区块链技术作为底层应用的发展,但对虚拟货币(Virtual currency)相关产业、代币(Token)发行采取严格禁止措施。

虚拟货币确实存在易被用于洗钱、逃税等犯罪、违规活动的弱点,不过由于虚拟货币可全球化发行、全球化流通,一些类型的虚拟货币如比特币等能够产生世界范围的影响。在关注负面作用的情况下,虚拟货币的发展也可能具有未来意义。从现有法律实践看,一些国家对于虚拟货币、数字代币未一概采用禁止策略,部分国家采取或严或宽的监管措施,探索这一新生事物未来的发展之路。

目前中国对虚拟货币交易、数字代币发行等采取禁止措施,表现出明确的谨慎态度,考虑到虚拟货币的全球性,仅在本土禁止虚拟货币、数字代币相关行为并不能全面防范风险,未来不排除会有调整的可能。随着区块链技术的深入发展,我国应该会基于市场管理和风险防范需要,制定更全面的监管法规。

本文梳理了部分典型国家对于虚拟货币、数字代币的性质认定,以供参考。

虚拟货币的性质认定

技术层面

虚拟货币属于全球通用的加密电子货币(encrypted electronic currency),具有去中心化、发行不受控制等特点。典型的虚拟货币有比特币、以太币等。

法律层面

1、中国

2013年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委发布《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其中谈到:“比特币不是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货币。从性质上看,比特币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

可见,当时相关监管机构将比特币定性为“虚拟商品”。

2、美国

纽约是美国第一个正式推出数字货币监管的州,根据纽约金融服务局(NYDFS)BitLicense监管框架中有关虚拟货币的规定:

“虚拟货币(Virtual Currency)是指任何一种被用作交换媒介或价值存储的数字单位(digital units)。该种数字单位可能:(1)具有中心化存放处或管理人;(2)去中心化,且无中心化存放处或管理人;或(3)可通过计算或制造来创造或获得。

虚拟货币不是

(1)仅用于线上游戏平台内部的;(2)没有游戏平台外部的市场或使用的;(3)无法转换、赎回成法定货币或虚拟货币的;(4)对于现实物品、服务、折扣、消费是可能或不可能赎回的;作为发行者或商人用于吸引或回报客户计划的一部分、可用于换取物品、服务、折扣或消费的数字单位;或者可用于换取另一属于客户吸引或回报计划的数字单位,但无法转化或赎回成法定货币或虚拟货币。预付卡的一部分。

可见,该法案认为,虚拟货币虽然不是法定货币,但具有作为货币的价值尺度、流通手段、贮藏手段的基本职能,与消费券、代金券、预付卡等有显著不同。

3、加拿大

根据加拿大政府网站介绍[1],居民可以在接受数字货币的网上或线下商家使用数字货币购买货物或服务,也可以在公开交易所买卖数字货币。但数字货币不是加拿大的法定货币,银行或金融机构对数字货币不采取管理或监管措施。

可见,加拿大肯定虚拟货币的货币职能,但明确其不属于法定货币。

4、新加坡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称[2],因虚拟货币不被认为是法定货币或证券,新加坡不监管虚拟货币本身,但因虚拟货币的匿名属性,尤其容易产生洗钱和资助恐怖主义风险,因此对虚拟货币交易平台进行相关风险的监管。

综合上述及其他国家立场,大部分国家相关机构均明确提示,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不属于法定货币。部分国家认可虚拟货币的货币属性,但对于流通许可和监管上,各国存在一定差别。如瑞士、新加坡、澳大利亚等国采取较宽松监管模式,不限制虚拟货币的使用;也有部分国家对虚拟货币使用采取严格管控措施。

数字代币的性质认定

技术层面

数字代币是一种加密保护的证明,代表着代币持有人获得利益或行使具体事项的权利。其中特殊的一种数字代币是虚拟货币。虚拟货币是典型的购买货物或服务的方式。虚拟货币的典型例子是比特币和以太币。

但是,数字代币的功能发展超过了虚拟货币。例如,数字代币可能代表着代币销售方资产上的所有权或证券利益,或卖方所拥有的债务。类似这样的数字代币被市场视为投资机会。

数字代币可以通过ICO或其他投资模式发行。通过ICO发行的数字代币通常专属于卖方,这种代币将卖给消费者来换取可广泛流通的虚拟货币(如比特币或以太币)或法币。这些卖方通常以“白皮书”的方式提出发行。

法律层面

1、中国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代币发行融资中使用的代币或‘虚拟货币’不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也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代币发行融资是指融资主体通过代币的违规发售、流通,向投资者筹集比特币、以太币等所谓‘虚拟货币’,本质上是一种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发行证券以及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

中国同样未认同代币的货币属性,但代币发行融资行为被认为可能涉嫌非法发行证券,因此不排除代币发行融资中的代币被认定属于证券的可能。

2、美国

目前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正在研究如何监管虚拟货币交易。2017年12月04日,SEC以首次针对“初始代币发行”(ICO)发起诉讼,指控一家名为PlexCorps的私人控股公司及两名高管涉嫌欺诈投资者。2018年2月6日,SEC主席称,ICO参与者需要考虑“币”是不是证券,它们符合证券的一些关键特征,而发行证券需要牌照。

3、新加坡

新加坡对ICO下的代币性质认定及不同情况下的监管措施均做出了分类。根据MAS发布的《数字代币发行指南》,如果数字代币构成MAS负责管理的证券法所规定的产品,则数字代币的发售或发行必须遵守所适用的证券法。不同的发行场景下,代币可能构成股份、债权或集合投资计划中的单位份额等证券产品。

4、瑞士

2018年2月16日,瑞士金融市场监管局(FINMA)发布了ICO的监管框架,其中将数字代币分为三类:

支付代币(Payment tokens),即加密货币,作为货物或服务的支付手段,或货币、价值转移的方式。实用代币(Utility tokens),以区块链为基础的,意于提供对应用或服务的数字化获取渠道的代币。资产代币(Asset tokens),代表了发行方的债或股权。例如,资产代币承诺对未来公司利润或现金流的分成。对于它们的经济作用而言,这些代币可类比为资产、债权或金融衍生品。可交易的代表实物资产的区块链代币同样属于此类。

FINMA表示,上述分类并非完全排斥,存在着混合代币的情况。

可以看出,目前世界各国没有形成对虚拟货币、数字代币的统一定性和划分标准,定义的内涵间存在覆盖或交叉。但部分国家,如新加坡、瑞士(未来有可能包括美国)等国已经结合本国相关金融法律,对需要监管的数字代币界定了相关要素,认为数字代币在满足证券构成时,应当将其定义为证券,相关发行行为受到证券发行相关法规管理。

虚拟货币、数字代币的法律性质认定将影响其受监管范围,鉴于虚拟货币、数字代币仍处于不断发展、创新当中,法律上若将其内涵过于限定可能对监管灵活性产生不利影响。上述对虚拟货币、数字代币法律性质判断的相关规定,与我国证券监管政策上的穿透性监管原则有一定相似之处,因此,透过虚拟货币等形式,剖析行为而辨别实质,在判断法律性质上具有较高的实操性。


来源:金评媒  http://www.jpm.cn/article-5184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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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链接:http://news.btc123.com/news/detail?id=12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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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18 新浪科技:普拉茨堡成为美国第一个禁止加密货币开采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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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 18/03/2018, 07:13:06 UTC
纽约普拉茨堡已成为美国第一个在未来18个月内禁止加密货币开采的城市。 市议会一致投票决定在这个问题上施加禁令,市长办公室表示该法律的目的是考虑在商业加密货币采矿业务导致城市性质和方向发生不可逆转的变化之前做出挽救措。


普拉茨堡市市长Colin Read告诉Motherboard,该城市拥有世界上最便宜的电费。居民支付为每度电支付4.5美分,而该国其他地区平均支付10美分。普拉茨堡对工业企业也有鼓励,每千瓦时只支付2美分。这导致加密货币矿工将该城市作为其运营基地,因为他们的利润依赖于便宜的电力,采矿占用了天文数量的能源。 Motherboard指出,Coinmint经营Plattsburgh最大的比特币矿业务,它在1月和2月使用了该城市总功率预算的10%。

本月早些时候该市居民抱怨他们的电费账单上涨100或者200美元后,市长表示,你可以理解人们为什么不高兴,普拉茨堡每月可以分配104兆瓦小时的电力。当它在1月份完成这个分配时,该城市不得不从公开市场购买更昂贵的电力,导致价格上涨。

简而言之,加密货币挖掘是指解决数学问题以确保区块链和提取数字令牌的计算过程,而且挖出的加密货币越多,这些数学问题就变得越困难。这意味着需要更复杂的电脑来为采矿活动提供动力。采矿如此之大,以至于它也通过推高显卡价格而伤害了PC玩家,而像三星这样的公司现在正在为加密货币挖掘设计芯片。

普莱茨堡的法律一旦获得了批准并提交给纽约州的国务卿就会生效。官员还将在未来18个月内与居民和当地加密货币矿工合作处理电力问题。


来源:新浪科技 太平洋电脑网  http://tech.sina.com.cn/roll/2018-03-17/doc-ifysittt739602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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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18 腾讯科技:美国或下周封杀委内瑞拉官方加密货币石油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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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 18/03/2018, 04:29:58 UTC
腾讯科技讯  加密货币在全世界掀起热潮,而拉丁美洲的委内瑞拉发明了一种官方发行的加密货币“石油币”,在全球实属罕见。不过据外媒消息,美国政府将会在下周出台措施,封杀委内瑞拉的加密货币。


在过去几年时间里,美国政府对于委内瑞拉进行了经济制裁,而委内瑞拉总统马杜罗发行官方加密货币的重要目的,是为了绕开美国的经济制裁和金融封锁,让国内经济重新发展。

委内瑞拉的石油币,在加密货币发行动机方面和其他加密货币截然不同,这也引发了一些争议。

据美国网络媒体McclatchyDC日前引述两位消息人士报道称,美国总统特朗普下周将会出台措施,封杀委内瑞拉官方的加密货币。

据称,封杀石油币措施最早有可能在下周一将以总统行政令的形式发布,另外这也是针对委内瑞拉更大规模的制裁措施的一部分,美国还将对委内瑞拉的一些官员进行制裁和限制。

据悉,美国政府可能会限制国内金融机构用委内瑞拉石油币进行交易。不过特朗普政府具体的封杀措施尚不详。

之前,委内瑞拉政府表示,石油币初期的发行对象将是中东国家的主权财富基金,二月份,委内瑞拉宣布在初步的预售阶段,石油币已经换取了两亿多美元的收入。

时至今日,委内瑞拉的石油币一共发行了多少规模,一共获取多少收入,尚不详。

争议

在过去一两年中,加密货币在全球兴起,其中比特币的市场影响力最大。随后,市面上出现了各种各样的加密货币,也随之出现了网络交易平台、投资基金、行业专用设备乃至芯片等产业链。

目前知名度最高的比特币,并无统一的发行机构,全球用户通过电脑或是专用的计算机设备,安装相关算法软件获取比特币,这一过程称之为“挖矿”,据称从理论上说,全球比特币的发行总量是固定的,这可能让加密货币没有通货膨胀的可能性。

不过,委内瑞拉的石油币由政府来发行,而且最重要的目的是绕开欧美国家的经济制裁。委内瑞拉称石油币背后有该国的大宗货物原油来做支撑,但是这种说法遭到了质疑。

拉美投资银行Caracas Capital Markets的负责人Russ Dallen表示,普通人认为石油币由委内瑞拉的石油来提供支持,但是如果仔细阅读相关的合同,事实并非如此。

美国知名的研究机构布鲁斯金学会表示,委内瑞拉政府发行的石油币,对于加密货币在全球的合理性造成了“抹黑”。

三月份,委内瑞拉国内的一些反对派也表示,一旦马杜罗不再担任委内瑞拉总统,目前发行的石油币将会被宣布无效。

官方加密货币

另据报道,全球其他国家的政府也在考虑发行官方的加密货币,但是其动机和委内瑞拉可能不同。

比如互联网高度发展的瑞典和日本,据称正谋划官方加密货币,这主要是为了适应无现金时代的到来,推动移动支付等产业发展。

不过在现实中,全球移动支付产业可以直接使用本国法定货币。加密货币并不是普及移动支付的一个前提。

另有消息称,俄国政府可能也在考虑效仿委内瑞拉,发行官方的加密货币,一个重要目的也是避开欧美国家的经济制裁。


来源:腾讯科技  http://tech.qq.com/a/20180318/00303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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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18 36氪:可口可乐与美国国务院联手推出区块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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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elove
on 18/03/2018, 04:23:47 UTC
据路透社报道称,可口可乐公司和美国国务院、以及KnowTheChain宣布推出全新区块链数字账本项目,将为供应链工人创建一个注册表,用于打击全球强迫劳动问题。美国国务院称,该项目意义重大,也是区块链技术尝试解决社会问题的一个典型应用。


美国国务院秘书助理Scott Busby表示,虽然技术本身并不难强制要求企业去遵守劳动合同,但是却能构建出一条透明度更高的证据链,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鼓励”企业守法的作用。在该项目中,美国国务院将提供劳动保护专业知识服务。

按照国际劳工组织发布的数据,目前全球强迫劳动的人数大约有2500万,其中47%都来自于亚太地区,因为一些东南亚国家盛产甘蔗,所以在为一些食品饮料公司提供原材料的过程中,往往会发生强迫劳动的现象。

不过心在,可口可乐公司已经做出承诺,表示要在2020年之前推出28个国家级研究项目,旨在解决糖原材料供应链中涉及到的童工、强迫劳动和土地权利等一系列问题。此外,另一家参与该项目的非营利组织Blockchain Trust Accelerator(BTA)也表示,将创建一个可靠的劳工信息注册登记表,使用区块链技术验证劳动合同。

事实上,可口可乐公司表示他们这个区块链项目已经开展了一年多时间了。该公司员工权利全球主管Brent Wilton透露,目前该区块链项目正在试运行阶段,将会大幅提升供应链中与劳动政策相关的验证透明度和效率。


来源:36氪  http://36kr.com/p/51243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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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18 金色财经:比特之光(BPP)将打造无边界的高性能安全支付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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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elove
on 18/03/2018, 04:21:27 UTC
随着区块链概念火热大爆,比特币分叉对于人们来说已经不再是新鲜的名词,但在烈火烹油的交易行情背后,很少有持币人对分叉币进行相关系统的了解。其实自2017年8月比特币分叉出比特币现金BCH起,到2017年12月31日由加拿大北美区块链基金会主席覃文延领衔上线的Bitcoin Payment Performance(BPP)为止,在2017年的短短数月内,比特币分叉多达 19 次。预计2018年比特币的分叉将越发盛行,分叉币也越来越注重比特币网络在现实场景中尤其是支付场景中的应用。


例如,BCH比特现金顾名思义,其愿景是使加密货币成为具有支付媒介功能的存在。而BPP旨在为传统金融机构服务,提供更加小而美的C端快速支付业务,在理念和愿景上更加大胆且超前。

覃文延在开发企业级应用领域有超过20年的丰富经验,他认为目前的技术对于区块链深入金融场景下的应用形成了硬性约束,只有对比特币区块链网络进行较大的技术创新,才能使得技术产生落地应用的价值。覃文延带领加拿大团队开发的BPP是目前市面上众多币种中唯一的基于公有链布局的支付应用场景的分叉币应用,目前BPP的主链钱包也已成功上线。

抛开技术细节不谈,从BPP的初衷和案例可以看出,分叉简单来说就是对比特币系统的升级。随着加密货币交易量上涨,比特币区块的初始设计容量已经不能满足现在网络进行快速交易确认的需求,随之产生了扩容的需求。由于比特币社区是开源的,加上社区对比特币扩容的意见各不相同,所以通过分叉的方式实现不同理念的技术构想。凡是生成全新的分叉币的,在技术上都属于硬分叉,形成了全新独立的一套网络系统。

越来越多令人眼花缭乱的分叉币即将进入市场,到底如何看待这种分叉现象和分叉币本身的价值呢?

比特币现金BCH和比特币相比,更像是一种“现金”,区块容量大,1交易速度更快,手续费更低。目前BCH的币价稳定在人民币6000元左右,流通市值在人民币1000亿元左右,在加密货币中排名第4,成交额和换手率数据都体现了非常优秀的流动性。由此可见,比特别分叉币已经获得市场相当广泛的认可,在技术上也确实具备超越比特币的优势。

目前市场上存在着种类繁多的比特币分叉币,按流通市值排序的前五名分别是BCH、BCX、BCD、BTG,详细对比如下表:


从上表可以看出,在短短几个月内,以BCH比特币现金为首的,登陆主流交易所的排名前几大比特币分叉币都已获得相当可观的市值和交易量,占据了相当一部分的市场比重,显示出了分叉币的市场可行性与价值潜力。分叉币相对于比特币最主要的改进大多体现在区块大小、隔离验证、难度调整等方面。

加密货币的大趋势已经形成且不可逆转,充满巨大潜力的机会往往伴随日益激烈的竞争,可以预见的是,2018年将会有更多比特币分叉币不断涌现,不断从现有的加密货币中分得更多价值存储的市场份额。

为了实现加密货币在小额转账支付场景的应用,众多分叉币都在向真正实现“点对点的电子现金系统”的愿景狂奔,在技术上更加强调交易媒介属性。币种间主要的竞争体现在对于低手续费、交易不拥堵(区块大小)、稳定安全的系统、矿工认可和更多面向场景应用的功能部署这五个方面。因此,要想发现分叉币真正的价值,眼光必须透过“币”进入“链”的领域,一种BPP的分叉方案正在引起区块链业内的广泛关注。

关于分叉币的发展策略,覃文延认为基于比特币技术打造的适用于大众的、高性能安全、生产级别的支付系统,才是比特币分叉币兵家必争的决胜之地。

对于小额支付系统的愿景而言,比特币支付确认时间比较长,一笔交易发生后要等待约一个小时的确认,对小额支付的支持不够友好,以及区块的扩容以及数据隐私问题,这些都是影响技术走向应用落地的最大障碍。

与BCH类似,BPP也采取了提高区块容量的方式,在效率和安全性上却有更明显的进步。BPP将交易确认时间缩短15秒,达到银行级确认速度,极大地提升了区块链技术对于小额支付的友好性。BPP通过多通道扩容提升了并行处理能力,可以同时验证批量交易事务,并采取类似零知识证明的技术实现商业级的支付隐私保密性,BPP的技术实力在市场同类分叉币中处于明显领先水平,支撑BPP在各个维度打开了通向巨大的潜在小额支付应用的前景。

随着区块链技术的持续发展和市场接受程度的日益提高,分叉币尤其是有潜力落地应用并形成生态的分叉币将站上史诗级风口,越来越多的团队会加入分叉币的竞争。根据观察目前的分叉币行情可知,分叉币的头部效应比较明显,大部分缺乏价值支持的分叉币在上线后币价均一落千丈,交投寥寥。分叉币市场的竞争注定是激烈而良性的,竞争的维度也将从市场热度、流动性炒作层面深入到技术的真正竞争,可以说,落地的应用场景和可行性是分叉币的锚,而实力强劲、发展稳定的团队才是对分叉币价值真正的加持。矿工和投资者最终也将选择BPP这种真实具有创新和应用意义的分叉币。

BPP创始人简介

覃文延,毕业于加拿大Western University计算机专业,师从国际DNA Computing研讨学界的主席学习DNA计算机并获得Bioinformatics荣誉学位,并拥有工学学士学位,曾工作于IBM多伦多实验室DB2和SAP集成中心DB2&SAP系统集成自动化系统;在IBM多伦多实验室带领团队设计过IBM DB2云数据库构架。现任加拿大北美区块链基金会主席。


来源:金色财经  http://www.jinse.com/blockchain/1616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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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17 aicoin:英国交易所Coinfloor将于下月推出比特币期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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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elove
on 17/03/2018, 13:11:23 UTC

Coinfloor宣布推出首个以实物交割的加密货币合约,上线于他们新开交易所Coinfloorex。
 
Coinfloor宣布成立一家新的比特币期货交易所,提供机构级别的风险管理,交易员、对冲基金和矿工都可以通过特别设计的加密货币合约大规模买入比特币期货。
 

 
Coinfloor推出以实物交割的比特币期货
 
Coinfloor的首席执行官 Obi Nwosu表示,“我们的任务是法币和加密货币之间建起一座桥梁,推动加密货币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发展。”大量市场参与者都要求交易所提供以实物交割的期货合约。但是,实现这个转变是非常困难的。我们很理解这种需求,并且过去两年一直致力于此。现在,机构投资者和交易员们可以在自己可承受风险内,根据自己的交易策略从市场动态中套利。”
 
Coinfloor宣布推出首个以实物交割的加密货币合约,上线于他们新开交易所Coinfloorex。这个合约的目的是让投资者和交易员可以在结算时对冲价格下滑的风险,防范市场操纵。
 
这家公司是行业里的一家知名公司,成立于2013年,采用的是点对点交易模式。比特币受审查的经纪商与投资者是通过比特币联系在一起。通过当地的银行,买家直接转账给卖家。他们也是解决法币和比特币交换问题的早期使用者。Coinfloor是首先尝试零手续费模式的交易所之一,但是去年年底,该交易所重新开始收取手续费。它还在不断呼吁监管者认真对待加密货币上发挥了积极作用。
 
这次比特币期货的创新之处是“实物交割”,“以实物的方式交割而不是参考其他交易所的价格指数,可以使价格的透明度最大化。”投资者通过Coinfloor现货交易可以轻易把比特币转成实物交割后的法币。
 
黑客攻击是所有交易所都存在的一个问题。出于这方面的担忧,“交易所使用100%多重签名的冷钱包保管资金和客户的资料,以防被盗窃或者丢失。”Coinfloor还会按月审计比特币余额的偿付能力,保证Coinfloorex能够为机构投资者提供足够的流动性。
 
最后该比特币期货(XBT)的目标群体是经验丰富、精明老练的投资者,预计在今年4月份推出。
 
发文时比特现金(BCH)的价格是:¥ 5765.85
文章来源: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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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17 BTC123:关于日本虚拟货币监管政策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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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elove
on 17/03/2018, 07:28:44 UTC
继2017年下半年中国强化虚拟货币监管并先后关停虚拟货币交易所后,一些国家也开始着手强化对虚拟货币和ICO的监管。如曾有报道指称韩国政府也拟暂时禁止虚拟货币交易,虽然韩国政府随后予以否认,但身份验证等相关监管措施正被进一步强化,并已禁止外国人将虚拟货币兑换为韩元。


反观日本,截至今年2月,虚拟货币中日元交易量占到全球整体的40%,已超过美元成为世界最大份额。而这主要归因于其对虚拟货币业的友好态度以及相对宽松的虚拟货币监管政策。2016年5月25日,日本国会通过了《资金结算法》修正案(已于2017年4月1日正式实施),正式承认虚拟货币为合法支付手段并将其纳入法律规制体系之内,从而成为第一个为虚拟货币交易所提供法律保障的国家。而对于ICO,今年2月,虽然金融厅依《资金结算法》对设于澳门而未在日本登记成为虚拟货币兑换业者的Blockchain Laboratory所从事的ICO经营和推销行为进行了警告,且据报道正在研究包括不当ICO禁止在内的相关监管措施并考虑着手修订有关ICO手续的法令,但就立法现状而言,则尚无明文规定。日本现任财务大臣麻生太郎曾公开表示并不主张一定要对ICO予以监管。此外,对于近期日本发生的Coincheck交易平台遭窃事件,麻生大臣也强调要注重创新与用户保护两者的平衡,而并未否认虚拟货币这一金融创新的积极意义。可见,总体而言,在今后一段时期内,日本对虚拟货币及其交易乃至ICO仍将采取较为开放的态度。

为有资于虚拟货币相关监管制度的研究和完善,并给虚拟货币业实务者提供一定的参考,以下将具体介绍和评析当前日本虚拟货币的监管法律政策。

一、日本当前虚拟货币监管相关规范

如上所述,当前日本法上与虚拟货币监管联系最为直接的法律规范是2016年5月通过并于2017年4月开始实施的修订后的《资金结算法》(平成29年6月2日号外法律第49号)。该法第2条增设了对虚拟货币相关概念的定义(第5-9项)并于第三章“资金移动”后另设第三章之二“虚拟货币”(第63条之2-第63条之22)一章。在此基础上,日本政府相应修订了《资金结算法施行令》(平成29年3月24日号外政令第47号)并颁布《虚拟货币兑换业者内阁府令》(平成29年内阁府令第7号)。同时,金融厅在其《事务指引第三分册:金融公司相关》“16. 虚拟货币兑换业者相关”部分(以下简称“金融厅指引”)中对虚拟货币的范围、兑换业者的监管上和监管相关事务处理上的关注点给出了极为详尽的意见。

以上规定构成了当前日本法上虚拟货币的基本规范,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对虚拟货币及其交易进行了规定:

1. 明确了虚拟货币及其相关概念(如“虚拟货币兑换业”、“虚拟货币兑换业者”、“外国虚拟货币兑换业者”等)

该法第2条第5项将虚拟货币分为两类:1号虚拟货币是指“购入物品、或借入物品、又或接受劳务提供之情形下,为清偿此类对价,向不特定人能够使用、且以不特定人为对象能够买卖的财产性价值(仅限于通过电子方式记录于电子器械及其他物品之中的价值。本国货币及外国货币和货币计价资产[ 货币计价资产指“以本国货币或外国货币表示的,或者用本国货币或外国货币以债务履行、清偿及其他同类行为的资产。在此情况下,以货币计价资产从事债务履行等行为的资产,视为货币计价资产。”若为货币计价资产,则因其与日元等法定货币相挂钩,所以不属于虚拟货币。]除外),并利用电子信息处理组织能予转移者”;2号虚拟货币是指“以不特定人为对象,与前号所述者之间能相互兑换之财产性价值,并利用电子信息处理组织能予转移者”。根据这一定义及前述金融厅指引,虚拟货币的认定流程可归纳如下:

可见,在判断是否属于虚拟货币过程中,较为重要的标准为是否满足交易对象的不特定性。对此,目前日本法上并无明确规定,如相较于金融厅指引,日本《出资接受、存入款及利息等管理法》(昭和29年6月23日法律第195号,以下简称“出资法”)上“不特定且多数人”概念的解释就更为宽泛。特别是对于ICO而言,将面临以下问题:(1)若限定只向特定会员销售且只能在特定会员内部进行买卖,则是否满足“不特定性”?对此,虽然并不明确,但在目前,由于此类情形不能在发行人未作限制的条件下与1号虚拟货币进行兑换,因此似不属于虚拟货币;

(2)ICO之时虽然只限于“特定”人买卖,但若将来在交易所上市以期在广泛的“不特定”对象间流通,则现阶段是否满足“不特定性”?根据法律条文,由于现阶段并非“不特定”,似不符合虚拟货币的定义;(3)若不满足“不特定性”即不属于“虚拟货币”,则该发行对象将不受上述规范规制,将削弱对欺诈性货币发行的遏制作用。可见,如何合理把握虚拟货币的内涵与外延将是此后日本监管当局亟待解决的一大课题。

目前,被许可在交易所与法定货币兑换的虚拟货币中,比特币、以太币、莱特币、狗狗币(Dogecoin)符合上述1号虚拟货币定义,而能与比特币兑换的合约币(XCP)及数字通证(token)等符合上述2号虚拟货币的定义。

2. 确立了“虚拟货币兑换业”相关监管制度

《资金结算法》第2条第7项规定:“本法所称之‘虚拟货币兑换业’,系指以下列任一行为为经营事业者,所谓‘虚拟货币的兑换等’系指第一号及第二号所列之行为:①虚拟货币的买卖或与其他虚拟货币的兑换;②前号所列行为之中介、行纪或代理;③与所从事之前两号行为相关的对用户的金钱或虚拟货币进行管理之行为。”进而将虚拟货币交易所定性为“虚拟货币兑换业者”,并采取登记制,即,若ICO的发行对象是前述相关法律规范上的“虚拟货币”,则以销售该虚拟货币为事业者,必须向所在辖区的财务(支)局进行“虚拟货币兑换业者”的登记。若以金钱进行ICO,则属于上述“虚拟货币的买卖”;若以与比特币等其他虚拟货币的兑换进行ICO,则属于上述“与其他虚拟货币的兑换”。换言之,从事虚拟货币ICO者,其自身必须进行虚拟货币兑换业的登记,或通过已登记的虚拟货币兑换业者开展ICO。同时,虚拟货币兑换业者所经营之全部种类的虚拟货币及此后新增的虚拟货币种类都必须告知金融厅,ICO亦然。而金融厅也未必认可全部的虚拟货币,会基于用户保护乃至公益性观点判断该货币适当与否。判断该虚拟货币适切性之时,也会参考经认证的自主规制团体的意见(适切性判断标准具体可参见金融厅指引I-1-2)。《虚拟货币兑换业者内阁府令》则进一步具体规定了登记手续相关的申请材料、资格要求和处理程序等。

此外,只有基于日本公司法设立的股份公司(即株式会社)或满足一定条件的外国虚拟货币兑换业者才能够进行虚拟货币兑换业者的登记(《资金结算法》第63条之5第1项第1号)。其中,股份公司的业种业态在所不问,换言之,进行登记申请的股份公司无需专门经营虚拟货币,同时经营其他行业亦可。但以股份公司形式设立的银行由于受到银行法上他业禁止制度的限制,关于能否将虚拟货币业作为“其他附随业务”(银行法第10条第2项)加以经营,金融厅在其《针对主要银行等的综合性监管指引》V-3-2项中要求在充分留意前述银行法他业禁止规制的前提下结合该项所列各要点进行综合判断。与之类似,对于从事银行业以外金融业(保险业、金融商品交易业、信托业等)的金融机构,需要接受监管机关的个别审查以获取兼业经营的许可。至于外国虚拟货币兑换业者[ 外国虚拟货币兑换业者系指“根据与资金结算法相当的外国法令之规定,于该外国进行与依资金结算法之虚拟货币兑换业者登记同类之登记而被认可,而以虚拟货币兑换业为事业经营者”(《资金结算法》第2条第9项)。],要登记成为日本的虚拟货币兑换业者,必须满足以下条件:①系在日本国内拥有营业所的外国公司;②在日本国内设有代表人(限于在日本国内拥有住所者)(《资金结算法》第63条之5第1项1号·2号),且须受同等的日本法上的规制。外国虚拟货币兑换业者若不在日本登记,则不仅不能从事上述虚拟货币兑换相关业务,也不能进行此类业务的推销活动(《资金结算法》第63条之22)。

有鉴于此,若拟在日本开展虚拟货币的销售业务,则只能采取以下三种方式:(1)经登记成为日本法上的虚拟货币兑换业者;(2)通过现有的已登记兑换业者进行销售;(3)只面向海外居民销售(但可能受到该海外国法律的规制,且即使销售对象限于海外居民,若是在日本国内向国外销售,也可能成为日本法上的规制对象)。

3. 设置了虚拟货币兑换业者的业务规则和其他的附属业务

此类规定包括但不限于:对信息采取安全管理措施、委托第三方执行业务时对其进行指导、向用户说明虚拟货币与法定货币的区别、对用户财产进行分别管理、由注册会计师或监查法人进行定期监查、制作并保管账本、撰写事业年度报告并向相关监管机关提交等。

具体而言,(1)兑换服务的制定实施方面,涉及:①服务内容的设定,包括经营虚拟货币的种类、经营服务的范围、提供服务的场所、提供服务的对象范围、金钱或虚拟货币的获取方法、管理方法及支付方法、是否需要会员登录等;②实施方法的确定,包括系统、是否需要代理店等、是否需要委托给其他人、用户财产的管理与交易记录等、投诉处理与金融争端解决机制等;③登记的日程进度安排;(2)使用条款的拟定方面,涉及:虚拟货币的法律性质、电子钱包相关约定、服务相关约定、ID·密码相关约定、个人信息处理的相关约定、应对反社会势力的相关约定、服务的中止·中断·停止、免责事由、合同修改·解除事由等;(3)业务流程的确定;(4)公司内部体制的完善方面,涉及:经营管理、合规举措、对反社会势力的应对、系统风险的管理、用户信息的管理、事务风险和账本资料的管理、用户财产的管理、信息提供与顾客说明、投诉处理与金融争端解决机制、对残疾人士的应对、对《犯罪收益转移防止法》的应对等。其中,为加强反洗钱、反恐怖融资方面的联动保护,虚拟货币兑换业者被列为《犯罪收益移转防止法》上的特定事业者并承担该法上的相应义务;(5)外部受托人的管理方面,涉及:向外部受托人的委托、外部委托的管理举措、外部委托合同的内容等;(6)登记手续方面,涉及:登记申请书的制作与提出、登记审查、登记行为、名册阅览等;(7)登记后的手续方面,涉及:变更告知、账本资料的制作与记录保存、报告、不良事件的告知、可疑交易的告知等;(8)经营废止等手续方面,涉及:废止等的告知、债务履行完毕(包括虚拟货币兑换业务的完全废止和让与他人经营之情形)等;(9)监督处分等方面,涉及:报告征求、业务整改命令、业务停止命令及取消登记等措施。

如上所述,尽管目前日本法上已对虚拟货币及其交易进行了较为全面的规定,但鉴于虚拟货币及区块链技术的持续发展,仍有不少法律问题尚待解决,如虚拟货币定义中有关“不特定性”要件的范围、虚拟货币持有者所享有的权利的法律性质、跨境虚拟货币交易之际的准据法及监管主体、善意取得、抵销等传统民法制度能否适用等。

二、与日本法上其他制度的关系

目前,虚拟货币主要有三种用途,即资金转移、结算和融资。

1. 在作为资金转移手段的情形下,会发生是否需要作为外汇交易而获取银行牌照或登记成为资金转移业者的问题。日本法上的外汇交易被定义为“受到来自顾客的,以通过无需直接输送现金的远距离资金转移手法进行资金转移为内容的委托,并接受该委托之行为,或接受该委托并执行完毕之行为。”此处所谓的“资金”系指金钱或容易变现者,如存款或外汇。尽管价值存在变动或难以变现者不属于“资金”,但对于必然能兑换成一定金额者,或在事实上与金钱、存款或外汇相挂钩者,一般被认为属于此处所指的“资金”。目前,虚拟货币未被认定为外汇法上的支付手段,而因其价值的变动,也未必可保证能兑换成一定金额。因此,虚拟货币不构成外汇交易上的“资金”,而即使作为资金转移的手段,也不适用于外汇法的相关规制。但是,若吸收资金并兑换成虚拟货币后通过设于海外的自身的分支机构或合作公司进行变现,而利用虚拟货币实现资金转移,则可能会被视为外汇交易而受到规制。

2. 在作为结算手段的情形下,用以解除支付债务的对价取决于用户与店铺之间的合意。若虚拟货币持有者在进行结算时,作出提示虚拟货币而支付价款的意思表示,而店铺接受该意思表示,则发生民法上清偿(债务之履行,《日本民法典》第482条)之效力。虚拟货币业者提供的结算服务有两种形式。其一,将从用户处接收的虚拟货币直接交给店铺。这一形式被认为提供的是收存代办服务。其二,将从用户处接收的虚拟货币兑换成日元后汇给店铺。这一形式则可能被视为虚拟货币兑换(虚拟货币的买卖)等业务。

3. 在作为融资手段(即利用虚拟货币进行ICO)的情形下,根据前述金融厅事务指引I-1-2注4,即使在发行阶段缺乏流动性,也不能就此直接认定该行为不当,而应在充分考虑申请人的说明和外部信息后进行综合判断。但是,若发行人或受发行人委托者,保证能用法定货币购回已发行的全部货币,则此类货币属于货币计价资产而非虚拟货币,可能受到出资法等其他法律的规制。换言之,作为ICO的发行对象(包括但不限于上述日本法上的虚拟货币),除了上述直接关联的监管法律规范之外,根据其不同法律性质,还可能受到民法、消费者合同法、出资法、金融商品交易法(以下简称“金商法”)、贷款业法、税法等的规制,或与预付式支付手段规制和基金规制相关联或区分。

(1)出资法上,禁止私人经营吸收存款的业务(《出资法》第2条第1项)。但是,该项禁止规制同时也规定了“其他法律关于经营存款业务有特别规定者除外”的例外。依《资金结算法》管理用户金钱的虚拟货币兑换业者也被例外允许从事附随于虚拟货币买卖等的吸收金钱的业务(《资金结算法》第2条第7项第3号)。但是,虚拟货币兑换业者只能进行“与所从事之前2号所列行为相关的”用户金钱的管理,而不能进行与虚拟货币买卖等无关的吸收用户金钱等行为。

(2)金融商品交易法上,虚拟货币兑换业者可能会提供与虚拟货币相关的期货、杠杆或外汇等交易。对于此类交易,是否受到金商法的规制则取决于每项交易的具体内容。根据规定,进行所谓基金(集团投资组合)的公募或私募之时,原则上应进行第二类金融商品交易业的登记(《金商法》第2条第8项第7号ヘ、第28条第2项第1号)。同时,主要以基金募集之资金进行有价证券或衍生品投资时,应进行投资运用业的登记(《金商法》第2条第8项第15号ハ、第28条第4项第3号)。而利用虚拟货币进行上述几类交易主要可分为两种类型:其一,在结算时受让作为交易标的的虚拟货币实物的交易;其二,不受让作为交易标的的虚拟货币实物,而是通过对冲交易等手段,在结算时只授受金钱或在该交易中作为结算手段的虚拟货币(差额结算交易)。此类差额结算交易不属于受法律规制的虚拟货币兑换等业务,换言之,不受《资金结算法》的规制。同时,目前虚拟货币未被认定为金商法上的有价证券或金融商品,因此即使提供与虚拟货币相关联的期权或头寸买卖等交易服务,目前也不属于金融商品交易业务。而上述第一类交易则属于受到《资金结算法》规制的虚拟货币兑换等业务。

(3)贷款业法上,提供出借虚拟货币服务的行为是否受到该法规制?贷款业法上的贷款合同是指金钱的借贷和金钱借贷的中介(包括通过汇票贴现折扣、交售担保及其他类似手段进行的金钱交付或金钱授受的中介)。由于虚拟货币不属于金钱,即使如借贷股一般出借虚拟货币,也不属于金钱的借贷。因此,此类交易不属于贷款业法上的贷款合同关系。但是,由于虚拟货币在交易所等处能够轻易兑换成法定货币,若经营者以出借虚拟货币形式实现金钱交付之目的,则其可能被视为从事了实质上的贷款业务。对此,只能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再者,利用虚拟货币进行信用交易等行为之情形下,虚拟货币兑换业者对用户给予金钱借贷(购买信用之情形)之时,则该虚拟货币兑换业者必须进行贷款业的登记(金融厅指引I-1-2注5)。同时,信用交易过程中,虚拟货币兑换业者对用户进行虚拟货币的借贷并接受用户以虚拟货币清偿(出售信用之情形)时,则无需登记成为贷款业者。但若借贷后让用户以金钱清偿,则可能需要登记成为贷款业者。

(4)税法上,虽然日本消费税法对于虚拟货币未作明确规定,但虚拟货币转让等行为曾被解释为属于消费税的课税对象。如日本政府在2014年就主张对于当时热门的比特币交易可以征收消费税(第186回国会[常会]答辩书第28号)。财务大臣也曾在众议院预算委员会上主张对在日本进行的虚拟货币交易应征收消费税。然而,伴随2017年日本税制的调整,《消费税法施行令》被修订(2017年7月1日起施行),《资金结算法》第2条第5项定义之虚拟货币让与(在日本国内进行的虚拟货币的让与)被作为消费税的非课税对象。因此,各虚拟货币销售所标识的价格也已从原来的含税价格变为免税价格。

然而,如下图所示,较之新股发行或基金募集,ICO目前在税收政策上不具有明显优势。若进行新股发行,则以正当价格发行新股时,投资人支付的股票价格(成为资本金或资本准备金)不属于“收益”。尽管增加资本金需要支付登记许可税,但金额不大,且不征收消费税。若通过基金募资,则购买基金的金额不属于“收益”,不需要支付登记许可税和消费税。若通过ICO融资,虽无需支付消费税,但虚拟货币的买卖金额为“经营额”,在不存在对应支出的情况下(或扣除费用后剩下的余额)须作为“收益”被课以法人税(目前实际税率为30.86-34.81%)。而作为个人投资者,原则上投资收益(即使是通过与其他虚拟货币兑换而产生的收益)将作为“其他所得”而被统一征税(最大税率为55%)。


(5)与预付式支付手段规制的关系上,所谓预付式支付手段系指,从用户处获取对价而发行的证明凭证等或号码、记号或其他符号,且向发行人或其指定人购入物品等情形下能够用于清偿该购买之代价者,或能够请求物品之给付者,如预付型电子货币或游戏内的代币等。理论上,鉴于虚拟货币不存在发行人,也无集中统一管理的服务器,且在网络参与者之间以电子形式进行流转,所以与预付式支付手段有所区别。当然,虚拟货币也可能成为ICO的发行对象,因此有无发行人并不能成为两者的区分标准。根据《资金结算法》上虚拟货币的定义,不特定人对其价值的承认已成为虚拟货币的一大特征,而预付式支付手段只能用于发行人或其指定人,所以被认为不符合虚拟货币“以不特定人为对象”的要件。同时,以货币计价且在业务废止时能换回货币的预付式支付手段属于货币计价资产,亦非虚拟货币。为此,前述金融厅指引I-1-2②注中指出,预付式支付手段发行人所发行的所谓“预付卡”或积分服务的“积分”,在该发行人与店铺之关系上,不满足可向不特定人使用以清偿前述之代价,以及能以不特定人为对手进行买卖这两项要件,因而不属于虚拟货币。此外,若属于预付式支付手段,则需要履行告知(自我型预付)或登记(第三人型预付)等手续,且未使用余额的一半需作为寄存金。

(6)与基金规制的关系上,如前所述,作为金商法规制对象的商品,原则上需要符合“有价证券”或“衍生品”的定义。该定义采用限定列举式的定义方式,而一般的虚拟货币并不在此列。因此,包括ICO在内的虚拟货币的销售原则上不适用金商法。但是,金商法上的有价证券种类中,“集团投资组合(基金)”这一概念较为宽泛。日本法上,存在被认为属于集团投资组合的ICO发行对象,即满足如下情形者:①从他人处募集金钱、②投资于某事业、③对份额持有者进行分红。在此情形下,很可能需要遵循金商法上对基金的规制。但是,关于前述①项,若非以金钱而是通过与比特币或以太币等兑换形式进行ICO,则通常不太可能受基金相关规定的规制。

(7)民法或消费者合同法上,即使ICO不受上述各项法律规范的规制,也并不意味着发行对象的销售者能随意进行销售说明。对重要事实虚假说明、对重要事实故意隐瞒、提供绝对性判断等,皆属于消费者合同法所规定之撤销对象。同时,还将面临民法说明义务等相关问题。

三、日本虚拟货币业及其监管现状

截至今年2月末,共有16家公司已通过登记成为虚拟货币兑换业者,名单如下:


同时,据日本bitpress虚拟货币信息网的统计,截至2017年12月1日已提交登记申请但仍处于审查阶段的公司共有15家,而截至2018年3月11日,公开表明申请意向的公司有8家(其中包括LINE),暂时休业、结业、撤销登记申请的公司有7家。值得一提的是,其中撤销申请的3家公司都是于今年3月8日撤回登记申请,而金融厅与财务局也正是于该日正式对7家虚拟货币兑换业者作出了行政处分(详见下文)。
当前,在登记的交易所交易的虚拟货币(含数字通证)共计19种,具体如下:


当然,如前所述,虚拟货币兑换业者并不能任意选择或追加所经营的虚拟货币数量,而监管机关也会对所申请币种的经营条件逐一进行审查,因此目前16家兑换业者中,经营币种最多者为Tech Bureau,共计15种虚拟货币(含数字通证),最少者则只经营比特币一种,而比特币也是目前唯一16家兑换业者都经营的币种。

另外值得关注的是上文提及的金融厅今年2月13日依金融厅指引Ⅲ-1-4(2)②项规定对Blockchain Laboratory发出的警告。这是金融厅首次针对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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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17 腾讯科技:王峰对话郭宏才:希望用100个比特币买登月船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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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 17/03/2018, 05:22:24 UTC
3月16日,王峰十问再度进行,火星财经发起人,蓝港互动集团创始人王峰对话了Bitangel基金创始人,区块链黄埔军校创始人郭宏才(人称“宝二爷“)。


在对话中,谈及同在美国的山西老乡贾跃亭,郭宏才调侃说,自己也曾想着要收购乐视,收购方式就是让乐视在海外发一个ICO,但后来聊了半天,发现这不切实际,因为乐视盘子很大,而且不单是经济问题,还有别的问题,所以没法插手。

谈及美国区块链领域的情况,郭宏才说,最近在硅谷有500个区块链项目在进行中,暗流涌动。

不过,郭宏才认为,美国人偏理性,他们都相信概率,觉得不可能出现一堆好项目,只能出现个别独角兽。所以美国人前期的(区块链)投资都比较猛,乱七八糟地投了一大堆,但最近也少了。

以下是二人对话部分内容:

王峰:你在美国要待多久?

郭宏才:最近在美国,美国政府给了我一个区块链杰出人才的绿卡,绿卡办下来期间,我都在美国等着。他们也不查我学历,我说只有高中学历,他说高中学历都能这么杰出,说明你很优秀,所以要给我一个杰出人才的绿卡,绿卡拿到以后再回去。

王峰:你有一个做电动车的山西老乡也在美国,总是宣称要下周回国,你们有见过吗?你怎么评价这位同乡?

郭宏才:问到了我挺崇拜的一个人,这个人是山西人里面很厉害的人,大家以前叫他贾布斯,后来叫他贾会计。贾老板我不认识,也没见过这个人,因为我在硅谷,人家不知道在洛杉矶哪个地方待着。

乐视的股票确实暴跌了,之前我也想着要收购乐视,收购方式就是让乐视在海外发一个ICO,但后来聊了半天,发现这不切实际,因为乐视盘子很大,而且不单是经济问题,还有别的问题,所以没法插手。

其实乐视的股民们都被割韭菜了,损失挺惨重,说实话我也想救他们于水火之中,最好的办法就是把乐视全球的业务发ICO,发2000亿个乐视币。用户就能带来1-10个亿,然后再请贾跃亭回来出山,让他继续搞。

其实现在都是Community自治组织的方式去运行各种形态了,未来都没有公司了,未来就是用户和idea的创意者一起把一个项目打造出一个Community社区行为。我希望乐视也用这种Community的方式继续盘活,给股民一个交代,给用户一个交代。

王峰:听说你最近专心在美国培养”韭菜”,美国”韭菜”的长势如何?你凭什么有把握割到人家门口的“韭菜“?

郭宏才:美国的“韭菜”长得挺猛的,最近在硅谷有500个区块链项目在进行中,暗流涌动。好的也有,不过正如冯小刚所说,美国的狗屎也有臭的,都是一样臭,就是说美国烂项目也挺多的,好项目也有,但是很少。

美国3亿多人口,中国有13亿,美国人理性,中国人感性,他们都相信概率,概率上都觉得不可能出现一堆好项目,只能出现个别独角兽。所以美国人前期的投资都比较猛,乱七八糟地投了一大堆,但最近也少了。

王峰:听说一开始你也认为比特币是传销,是什么导致你的转变,让你放弃平遥牛肉集团的销售部负责人转型全职搞比特币生意?如果没有比特币,你最有可能做成什么事?

郭宏才:因为想挣钱,玩比特币是唯一的机会,玩别的东西没有这么大的可能性,比特币没有多少人玩,在这个小领域里有大机会。

我们只做别人不敢做的事,不做别人敢做的事,所有人都干的事情我们就不干了。这是一个勇敢者的游戏,没有这个胆量的人不敢做。

王峰:你自己说过,个人背书的项目80多个,也有说法是已经有100多个。每个拿1%的Token。设计这个投资模式是基于怎样的考虑?那些有潜力成为第一阵营的项目为什么需要你的站台?

郭宏才:我本来的意思是跟他们说,找我的人太多了,我现在不投资了,只站台,还要拿1%的顾问费,顾问也不干别的事,你就拿我的照片去挂一下站个台就行。简单说就是不想明确地拒绝别人,就以这种方式去拒绝。

结果我没想到,我只站台不投资的消息不胫而走,所有的人都来找我,上来就给1%,让我发地址给我打币,于是最近又收了40多个项目,加在一起乱估计有100个了。

他们到底图什么呢?天天就看我在这吃面,弄一个直播,大家竟然特别喜欢我这种真实。我上次直播有100万人在看,可能找我的人就想让我直播的时候说一说他的项目,就能对他这个项目起到很大的效果,可能这就是我的价值。

王峰:如何看待中美公链的区别?你认为区块链应用层还不到时候吗?今年的市场行情似乎一开年就不利,如果市场没有出现好的应用场景,比特币和以太坊的价格还会继续上涨吗?如果接下来两年市场都很低迷,你会有什么举措?

郭宏才:区块链最大的应用在2015年是开会,2016年也是开会,到了2017年以后,最大的应用其实是炒币和ICO。

ICO、比特币最大的应用就是炒作,它反映了人性,很多人都希望币价赶紧跌,跌了以后好上车,上了车的人希望币价赶紧涨,涨到天上去。

这就好比进赌场,去了你别想赢钱,因为天道酬勤不酬赌,你想赢赌场的钱是不可能的。所以最好的挣钱方式就是持有赌场的股份,比特币这个大赌场你们买一点它的股份,就是买一点比特币,以太坊这个大赌场也很大,也投一点它的股份,就买一点以太币。

以太坊的赌场里还有很多贵宾厅,每个ICO都是贵宾厅,每个贵宾厅都有新的玩法,你如果愿意投资就买一点以太坊大赌场的股份就够了。

如果行业进入熊市就不要着急来回忙于操作了,操作来操作去都是损失,还不如不操作。等到牛市的时候也别操作,反正佛系炒币的逻辑就是宁肯错了也不错过,每一波行情都在,你得抓住,哪一波都算。所以还是这句话,怂了就别干,干了就不要怂。这个行业是勇敢者的游戏,胆小者误入。这是一个让屌丝逆袭的机会,我这种屌丝也有可能逆袭,如果不是比特币我逆袭不了,我要感谢比特币。

王峰:你曾发Twitter称“100个比特币买上月球船票一张,和Space X合作,全球限1000人,30年内有效,想去月球的请留言报名。”这个比特币上月球的脑洞,你是怎么想到的啊?

郭宏才:我第一次坐飞机的时候,自己都觉得太爽了,但是30年以后去月球玩就跟现在飞美国一样,而且还用不了那么长的时间。我一直想在月球上面建一个迪士尼,每个小孩都能登上月球玩一玩,将来开发月球这个生意是大生意,这些小孩们都在想象,我年轻时也有这个梦想,但是技术一直实现不了。

从硅谷有了狂人叫马斯克以后,我觉得这事靠谱,我是马斯克的忠实粉丝。我一直想能不能上月球,但是我一两个人跟他没法谈,所以我反其道而行,我先组织1000个人,每个人都至少有100个比特币,买一张船票,然后买一张月球的护照,拿着这个护照以后再去跟马斯克谈,说我们要登月开发月球护照,你能不能帮我们实现,我给你钱,你送我们上去,就这么简单。如果他说不行,来回搞不定的话我们单程也可以。

我们说单程就是我30年以后,如果你这个技术还实现不了,我都挂了。死了以后能埋在月球上,这是我的人生追求,不能白死了。梦想还是要有,万一实现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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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17 楚北网:中国第一家区块链人才招聘平台即将上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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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 17/03/2018, 05:14:26 UTC
据悉,区块链招聘相关岗位需求自 2017 年下半年开始快速增长, 2017 年 11 月进入第一个明显爆发点。 2018 年前两个月,区块链相关人才的招聘需求已经达到 2017 年同期的9. 7 倍。 2018 年1- 2 月,发布区块链相关岗位的公司数量同比增长4. 6 倍。

毫无疑问,2018的风口项目当属区块链。无论是投资界、金融界、互联网公司还是传统行业都涉足其中,纷纷拥抱区块链。投资圈的入场保证了区块链行业一定时间内的“粮草供给”,进一步促进了做项目的技术人员入场。而真正有实力的人才总是稀缺的,目前行业内最大的问题是:钱是不差的,人从哪里来?

随着“金三银四”的到来,在2018这个区块链风口年,不同于以往火爆的互联网人才,区块链人才一跃成为“奇缺人才“。

区块链人才同期增长9.7倍,人才供给明显不足

由于区块链的发展异常迅速,工程师等技术类人才奇缺,很多公司开出高薪挖人,但能够与之匹配的人才却并不多。

从区块链人才供给端来看,根据职业发展平台数据显示,从2015年到2017年,区块链人才数量增长了近19倍,但人才总量仍然较少,仅相当于平台上全球AI人才数量的2%左右。而这类人才主要集中在美国、印度和英国,而中国相关人才基数还较小,从目前的分布来看,主要集中在北京、上海和深圳。

从人才需求端来看,据悉,区块链招聘相关岗位需求自 2017 年下半年开始快速增长, 2017 年 11 月进入第一个明显爆发点。 2018 年前两个月,区块链相关人才的招聘需求已经达到 2017 年同期的9. 7 倍。 2018 年1- 2 月,发布区块链相关岗位的公司数量同比增长4. 6 倍。


截至2018年2月,专业区块链技术人才供需比仅为0.15,相当于每8个区块链职位只有一位应聘者。

区块链人才月薪最高100K,企业仍呈用人荒

由于区块链的发展异常迅速,工程师等技术类人才奇缺,很多公司开出高薪挖人,但能够与之匹配的人才却并不多。因此,不平衡的供需比拉高了区块链人才的平均薪资。

据悉,2017年11月之后,与区块链相关的岗位平均招聘薪资达到2.58万元。其中,平均月薪在2万至3万元区间的区块链人才占比最高,达到41.7%;平均月薪在1万至两万元的区块链人才占比达30.9%;仅有4.4%的区块链人才平均月薪低于万元,也就是说,超过9成的区块链人才的薪资都是“万元户”。


不少已经入局的大型互联网公司纷纷开出高薪吸引人才。腾讯、小米、迅雷、美图公司发布的区块链需求岗位,月薪普遍是40K-80K,而苏宁易购、科达股份则开出了高达100K的月薪。

“比如最近接到区块链方面的单子,基本都开出了100万元以上的年薪招技术总监。有家公司的条件还是100万元人民币打底,外加公司期权和代币。”某猎头这样说到,“即使这样的条件,企业依旧一才难求。”

由于区块链去年才进入爆发期,各公司对区块链人才的需求是爆发式的,虽然很多公司开出高薪,但在供给端来看,区块链前期培养是断流的,整个社会没有形成健全的学习体系,所以说难招人是必然的。由于区块链相关人才严重稀缺,在未来很久一段时间内,“抢人”大战还将持续,薪资也将持续增长。换句话说,全国区块链都陷入了“人才荒”。

国内首家区块链招聘平台——拉链JOB横空出世,整合人才供需关系

在此“人才荒”背景下,拉链JOB作为国内首家区块链人才招聘网站,顺势诞生。拉链JOB的宗旨就是最大限度的解决区块链人才供需关系失衡问题。与一般互联网招聘平台相比,拉链JOB只专注区块链人才招聘,呈现的是一种实现人与人之间直接沟通、交易的新型招聘方式,致力于为各大区块链企业提供了一个去中心化的招聘平台。

那么拉链JOB如何做到去中心化呢?简单来说,企业用户可以轻松在拉链JOB精准搜寻合适的区块链“千里马”,只需支付少许人才币(人才币:拉链job专属数字货币,一个人才币约等于一元)。不仅如此,在拉链JOB人人都可以成为“猎头”:企业主、人才、猎头,角色不再单一,成功推荐区块链人才都可轻松获得人才币。无论企业还是个人,推荐企业与个人在拉链JOB上完善信息,邀请方与被邀请方都可以获得一定的人才币奖励,让企业与人才在拉链JOB平台上达到平等、对称。

拉链JOB公司位于环境优雅的深圳TCL科学园内,秉承区块链精神,更为有效的解决了企业对区块链人才的的需求难题,也让人才以更为主动的方式与企业沟通互动,从而精准且高效地解决企业招聘需求。

需要说明的是,拉链JOB在上线前就已经做好了大量充分的人才和资源储备。所以说,无论是企业想招聘区块链相关人才,还是有求职跳槽意愿的人才,新上线的拉链JOB是区块链人的不二选择。


来源:楚北网 http://zhnews.hbsztv.com/zonghe/content/20180316/content_8165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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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17 BTC123:2018亚太区块链峰会将在东京盛大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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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 17/03/2018, 05:04:14 UTC
主办方:日本区块链推进协会(BCCC)、日中青年促进会、金色财经、东京区块链研究会、链得得APP、巴比特、新加坡18区

承办方:AiFC株式会社

协办方:B20区块链联盟、C50区块链万里行、1602俱乐部

支持媒体:日经Money期刊、日本Diamond Zai期刊、日本Economist周刊、凤凰网、今日头条、搜狐、知乎、新三板智库、比特网、日本BOX财经、今日财经网、共享财经、企业家在线、哈希头条、中商网、金融中国、三言财经、BTC123、千氪财经、比特传媒、财经天下、第一财讯、新经网、中国贸易金融网、消费日报等


1. 会议介绍

2017年,智能合约让区块链技术与商业场景的结合成为可能,也给期待下一代价值互联网大故事的投资者打开了想象的翅膀,这一年区块链世界波澜壮阔、变幻莫测;2018年该如何看待区块链国际走势?亚太地区区块链产业又将呈现哪些特点?2018年究竟是区块链技术快速落地的商业应用元年,还是回归理性继续准备下一波的技术爆发和规模化应用?日本著名经济学家野口悠纪雄教授以及日本区块链推进协会会长平野洋一郎等区块链行业大咖将为您共同解读区块链在全球化大背景下的实际应用以及亚太地区区块链的发展前景。

2. 会议亮点

经济学家野口悠纪雄教授,日本筑波大学教授李颉,日本AiFC株式会社创始人福泽荣治等知名人士将发表“区块链”为主题的演讲
神秘大咖(投资专家,行业领袖,明星)
2018年区块链发展趋势以及行业走向,专家分析亚太地区区块链发展方向

3. 嘉宾阵容

嘉宾团队由日本政治家以及中国驻日本大使馆代表、早稻田大学教授野口悠纪雄、早稻田大学教授金群、日本筑波大学教授李颉、日本区块链推进协会会长/Infoteria社长CEO平野洋一郎、日本AiFC株式会社创始人兼CEO福泽荣治、BTCBox创始人兼CEO 张店等众亚太地区知名政经人士组成。

4. 会议内容

项目介绍,技术分享,投资展望,嘉宾演讲,VIP特邀访谈,行业专家点评等。

5. 会议信息

   会议时间:2018年3月24日(周六)10:00-21:00
   会议地点:日本东京新大谷酒店(102-8578 东京都, Chiyoda-ku, Kioi-Cho 4-1)
   收费标准:
   ·VIP门票:1800元/张,会场VIP位置(包括午餐与晚宴)
   ·普通票:600元/张,会场普通位置(包括午餐)

6. 报名链接:https://wx.duohui.co/event/3139

7. 峰会联络:

   赞助合作:Davis Zhang:0081-80-4066-0560、0081-3-6280-7652
   主办方为项目方提供全天候展厅,详情咨询微信号:717581083
   媒体报道:丁钰轩:teigyokuken@gmail.com


来源:BTC123
声明:转载,原创文章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btc123立场,如需转载,请务必注明作者以及来源。更多资讯请访问http://news.btc123.com/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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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16 网易新闻:比特币跌不停 全球加密货币市值再蒸发600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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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 16/03/2018, 09:12:24 UTC
在谷歌宣布将禁止加密货币行业相关的广告后,周四各大加密货币价格全线出现下滑。据Coinmarketcap数据显示,全球加密货币市值在周四下跌600亿美元至3104亿美元,而前一天的市值约为3729亿美元。


而全球市值最大的比特币价在周四一度跌至7676.52美元,创下自2月8日以来的最低点。

加密货币近日遭到了大量负面消息冲击,首先是已破产的日本加密货币交易所Mt.Gox的破产受托人大量抛售比特币;与此同时,全球最大的数字广告商Alphabet旗下的Google宣布禁止与加密货币相关的广告,包括首次币发行(ICO)、加密钱包和交易建议等方面的广告。

“抛售是由多种因素引发的,特别是ICO监管审查的增加,除了Mt.Gox抛售比特币资产,还有大量流动性交易者在借此机会瞄准了未来回购的机会。”加密货币交易所Gatecoin的亚太地区负责人Thomas Glucksmann周四表示,“而这些负面信号随后吓倒了许多新就进的加密投资者,他们现在忙和着减少损失。”

与此同时,在ICO市场上仍然存在诈骗事件。本周早些时候就曝光了明显伪造的ICO欺诈案,诈骗者借此骗取了超过200万美元。

ICO是初创企业投资集资的一种方式,这样企业融资的方式就不限于VC和PE,还可以让人们投资一个新的加密货币进行ICO,比如以太坊或比特币。新的数字硬币并不是股权,但它可以用来换取发行公司所提供的服务,当然,投资者更喜欢的是看到新币发行后价格的大幅攀升。

但随着加密货币的投机性暴露出来后,全球监管机构也对该行业采取更强硬的立场。美国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在去年年底传唤加密货币交易所Bitfinex和数字硬币公司Tether。在英国,英格兰银行行长卡尼呼吁加密货币的监管强化。本月早些时候,日本监管机构向几家加密货币交易所发出了惩罚通知,甚至完全停止了一些业务
来源:网易新闻  http://money.163.com/18/0316/01/DCVV2IPG002580S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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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16 新华网:资本开始试水“区块链+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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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 16/03/2018, 07:27:38 UTC
广州3月15日电(记者邓瑞璇、黄浩苑)2017年,一款基于区块链技术的“虚拟养猫”游戏走红国际市场。随着消费热度提升,一些公司开始探索“区块链+游戏”的市场。



壕鑫互联、网易、黑桃互动……国内资本效仿推出同类游戏,或增加相关玩法进行试水。

对于“区块链+游戏”的新市场,一些游戏公司和平台认为,这有可能为游戏行业带来一定程度的变革效应。北京龙拳风暴科技有限公司联合创始人刘志鹏认为,区块链对游戏产业的影响将在两三年之内逐步显现,业界有可能推出与区块链技术深度融合的游戏产品。

也有业界人士持谨慎的观望态度,认为区块链对游戏行业带来哪些改善还属未知。GAMELOOK创始人洪涛认为,区块链目前是一个风险较高的市场,许多公司跟风做同类游戏,同质化严重,不少项目在短时间内消失。区块链合适的应用场景,游戏行业尚未考虑清楚。

当下,已有一些游戏公司尝试在游戏的道具交易中应用区块链技术,形成一个虚拟游戏道具交易场所,玩家之间可以直接进行交易,无需装备交易网站或中介。

专业人士认为,未来包括游戏在内的泛娱乐产业有望基于区块链应用技术打造全新产业生态圈,实现更高效便捷的交易机制,降低交易成本,提升产业链协同效率,形成更加诚信的产业生态。


来源:BTC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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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16 凤凰网科技:开年来的“区块链”是什么?未来市场如何布局成为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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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 16/03/2018, 06:02:32 UTC
2018年,当人们还沉浸在人工智能浪潮中时,区块链却以迅雷不及之势头,成为众企业都在讨论的对象。

区块链技术逐渐大火,带动整个行业都在进行翻天覆地的变化。据福布斯杂志报道,从银行、安全通信到医疗以及拼车服务等,区块链技术在未来将对我们的未来生活产生巨大影响。但你可知道,它是如何运转的呢?



· 区块链是如何工作的?

你曾经在买咖啡的时候可曾注意过上面的标签?但你又如何确定他的信息?

你在网上约见的网友,你又如何知道他的信息是正确的呢?

所以,要确定上述信息的准确性,你就需要一个有强大安全保障的系统。在这个系统中,记录是可以被储存起来,并且有人见证,这样层层就有人可以证明其准确性了。这种类型的系统就被称为区块链。



区块链是没有中心人物或公司的,其信息存储在许多个人电脑系统中,它同时是分散的、分布式的,这样没有人可以把它拆下来或者毁掉它。但是任何人都可以使用这个系统并运行它,只不过这些信息是通过加密来保护的。

因此,从本质上说,区块链就是一个不断增长的交易列表,这些交易是经过验证、永久记录并按时间顺序来链接的。在未来的技术行业,区块链将成为许多技术的完美支柱,将影响整个教育、管理、消费、治理以及交流方式等。

· 区块链将应用哪些场景?

1、银行和支付

因为区块链具有允许任何人以更快、更有效、更安全的方式来交换资金,所以在未来,银行采用区块链技术来改善交易方式将会大大提高人们的支付效率,同时也更安全。

2、网络安全

由于区块链使用了先进的加密技术,所以其能够抵抗未经授权的修改和黑客攻击。集中式服务器很容易受到数据丢失、损坏、人为错误和黑客攻击的影响,使用区块链分散的分布式系统,可以使云端数据存储更安全,防止攻击。



3、物联网

智能时代,让物联网飞速的发展,包括汽车、建筑物、门铃,甚至还有嵌入了软件、网络连接和传感器的冰箱等。但是,在一般情况下,这些设备都是由处理通信的中心操作的,所以黑客可以进入你驾驶的汽车或你的家。而一旦使用区块链技术,由于其严密的安全措施,使得我们的安全也有保障。

4、医疗保健

随着医院收集所有私人病人数据,确保平台安全就显得非常有必要。而区块链的出现,医院和其他医疗机构可以建立集中和安全的数据库,存储医疗记录,并严格与授权医生和病人共享,大大的保护了病人的隐私,给我们带来更大的安全保护。

5、租赁和拼车服务

目前我们的租赁和拼车服务,平台所有者完全控制了网络,司机可以为服务收取费用。而使用区块链,便可以创建分散式点对点的拼车应用,并允许车主自动支付停车、通行费和燃料等费用,方便了顾客,更改善了该服务的方式。

2018年,区块链技术以迅猛的方式,进入了人们的视野,虽然很多实验以失败告终,但其在技术的前沿以及创新能力上,绝对是值得研究与推广的。



未来,区块链技术还将影响零售、能源管理、在线音乐、供应链管理、预测、咨询、房地产、保险等行业,我们的时代,将再次变换!
来源:凤凰网科技  http://tech.ifeng.com/a/20180315/44908898_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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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16 和讯网:探索保险公司+区块链:众安在线养鸡 中国人寿扶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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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 16/03/2018, 03:00:51 UTC
  2017年保险科技的热词是人工智能,2018年虽然才刚步入3月份不久,但可以预见的是,区块链将会是贯穿全年的热点话题。

  事实上,早在区块链技术刚兴起的时候,就有保险公司尝试把最新的技术融合进保险业,据《证券日报》记者整理,2016年以来,至少有阳光保险、众安在线、中国人寿等保险公司尝试利用区块链技术增强用户黏性、为承保业务提供数据支持、精准扶贫、甚至是与保险主营业务尝试结合。

  区块链技术虽然很火,但目前保险业与区块链技术的结合深度有限,中泰证券表示,区块链技术在金融行业的大规模应用低于预期。人保财险执行副总裁王和对区块链与保险的结合提出期望,要用区块链技术的特点去解决实际经营过程中的痛点和难点,来形成亮点。

  增强用户黏性

  区块链技术兴起的早期,保险公司对其开发应用并未涉及主体业务,主要体现在与用户的互动上。

  阳光保险是国内最早试水区块链技术的保险公司之一,2016年3月份,各方面对区块链技术的关注远没有现在高,阳光保险采用区块链技术作为底层技术架构推出“阳光贝”积分,特点之一是能通过“红包”的形式向他人或接受他人的转赠“阳光贝”积分,甚至可以通过第三方平台与其他公司的区块链积分互换。

  据阳光保险官网显示,“阳光贝”必须是阳光保险的真实用户才能获取。与比特币类似,“阳关贝”的技术基础也是区块链技术,区块链技术一个最明显的特征就是信息公开化,像一个数据库账本,记载所有的交易记录。

  之所以会推出“红包”赠送服务,阳光保险介绍,目前市场上发行的积分只能自己用,很难积累到一定数额兑现商品,这种新积分能在朋友间互转、赠送,让小积分可以发挥大价值。通过安全透明、低成本接入和互通互联等新区块链技术的应用,可以更好地服务客户,增强客户黏性。

  为承保提供大数据

  一般而言,保险公司在承保某个项目前,必须在核保前对拟承保标的进行风险评估,为制定承保条件提供依据。这个过程中,数据的真实性显得尤为重要。

  2017年8月份,众安在线旗下品牌众安科技在江苏靖江建成基于区块链技术的养鸡基地。初看起来,保险公司去养鸡,这似乎是一个“噱头”。然而,区块链养鸡正是基于该技术信息不可篡改的特点诞生的。

  为保障数据收集的真实性,每一只鸡都佩戴了特定的鸡牌。鸡牌能够自动收集鸡的位置、运动数据,并实时上传区块链,数据一旦上传,不可更改。一鸡一牌,拆卸即销毁。

  用户可以通过系统获得每一只鸡从鸡苗到售出的所有数据,所有产生的数据都得到真实记录,实现防伪溯源。这样的数据,保险公司也可以获取。

  据众安科技介绍,区块链的进入,使养鸡的数量、死亡率、饲料等信息都可以被准确记录,在农民试图获得农村金融服务时,降低保险和信贷的风控风险成本和评估成本,更容易获批,该项目未来可以和健康险、农业保险等内容相关联。

  助力精准扶贫

  精准扶贫是保险行业的重点工作之一,监管层明确表示,保险业需创新发展保险产品,提高深度贫困地区保险密度和深度。“互联网+保险”便是众多扶贫模式中的一种。

  公益保险,捐赠者最担心的就是资金的流向不透明,而引进区块链技术后,这一问题将得到极大的改善。

  举个例子来说,2016年7月份,江苏省贫困县泗洪县政府尝试在当地搞“互联网+保险”准扶贫计划。政府为低收入人群购买综合型保险,保费100元/人,保费并不需要当地群众负担,由泗洪县政府和蚂蚁金服公益平台联合筹措,赔付、查询都可在支付宝APP中完成。

  事后,该扶贫模式引入区块链技术,捐赠者可实时查看到捐款金额、理赔额度、运营开销等全部流程数据,而捐赠保险获得者可查询保险保障范围、理赔进度。

  区块链技术应用在保险扶贫领域,让捐赠更透明,让公益更高效。

  2017年1月份,基于上述模式的公益保险服务平台“益起保”上线,首个项目为湖南贫困县新晃的4万名儿童募集大病保险费用,每份保额20万元,由中国人寿承保。

  解决再保险公司痛点

  近日,国内首个再保险区块链技术应用实验在上海完成。该实验由上海地区的相关部门牵头, 多家直保机构、再保机构以及科技金融机构共同参加,运用区块链技术搭建公司间再保险交易平台,针对三类直保合约与临分业务,以超过10万条真实业务数据完成各场景全流程实验。

  根据相关部门官网信息,该实验验证了再保险实务应用区块链技术的可行性,基于区块链技术开发的再保交易平台可完成磋商签约、分保、账单交换、理赔处理等交易环节,并可整合成统一的多链交易生态系统。

  同时,该试验验证了区块链技术处理公司间再保险交易具有独特的优越性,分布式存储、共识协议等技术实现交易平台“去中心化”,实现提高交易效率与保护商业秘密的平衡,哈希防篡改与共同存证技术确保了业务数据信息的完整准确以及可验证可追溯,有利于规避交易纠纷并增加交换数据的颗粒度,智能合约技术提高了再保账单处理的效率性和准确性。

  人保财险执行副总裁王和对媒体表示,所谓真区块链,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判断,就是一定要用区块链技术的特点去解决实际经营过程中的痛点和难点,来形成亮点,实际上,区块链在再保的应用就解决了这一问题。

  区块链与主业结合

  对于保险公司的主体业务,也有保险公司正在进行尝试接入区块链技术。

  基于区块链技术,在云端搭建了保险核心系统,将保单、客户及理赔等信息放到去中心化的区块链上,众安在线正在做这样的尝试。2017年5月份,众安科技开发了基于区块链技术的“安链云”平台,联手多家保险公司进行区块链技术的共建和共享。

  同样,区块链技术还能在反保险欺诈领域大放光彩。基于区块链和多方计算等技术,不同金融机构在保证数据安全和隐私的情况下,实现数据计算结果共享。

  越来越多的保险公司及保险机构致力于区块链技术和保险行业结合,但不可否认的是,目前区块链技术在保险行业的运用还只是表面的结合,深度有限。

  中泰证券表示,区块链技术在金融行业的大规模应用低于预期。区块链技术在金融行业有了不少落地的项目,交易平台和供应链管理是两个重要的应用场景,盈利模式包括技术服务费和利息收入。在现有的应用中,去中心化并不明显,在共识机制算法上进展缓慢;现有的应用更像是中心化的开放系统,围绕核心企业建立生态圈,从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交易成本,但边际效果有限。展望未来,我们期待共识算法突破能带来新的商业模式。


来源:和讯网  http://insurance.hexun.com/2018-03-15/1926261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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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16 经济参考:区块链+存证”首份裁决书诞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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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elove
on 16/03/2018, 02:39:44 U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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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经济参考 http://jjckb.xinhuanet.com/2018-03/16/c_13704246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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